姊姊的守護者
2007-03-21 by Jakei
父母有權決定兒女的生與死嗎?
咩羊的娘曾經對咩羊說:
「你是我生的,所以你的命你的身體你的血肉都得顧好,因為那都是我的。」
在父母的角度來說,這段話聽起來好像沒錯。
但是在咩羊的角度,可一點都不是這樣。
有一人買了一盒高級的雪茄,並為它買了一萬五千元的火險。
幾個月後,保險公司收到索賠單,他的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毀滅了。
安娜:『是他抽掉了吧?!』
是的,但是法官還是判保險公司賠償,
因為合約裡面並沒有註明火險必須由哪種火毀滅。
安娜:『保險公司真是無辜。』
是的,但是該保險員在隨後告了買雪茄的人縱火。
法管也判了他24個一年有期徒刑,可連續執行。
因為他惡意縱火24次。
這是其中一小段,咩羊覺得很有趣的對話。
所以拿來當前述,哈!
邁入正題。
父母有權決定兒女的生與死嗎?
這是本挑戰你的道德界線的小說。
安娜是姐姐凱特的完美配型。
什麼是完美配型?
就是可以符合凱特需要移植的任何細胞、血液、器官的完美基因。
她的母親用醫學科技生下與凱特有完美基因配型的女兒,
簡單來說,是一個特意,刻意,精挑細選下懷胎而生的女孩。
安娜,是為了凱特而生的安娜。
擷取書中其中一段:
我最早期的記憶是,我三歲的時候想殺死我姊姊。那個記憶如此鮮明,我還不時想起當時她的鼻尖隔著枕頭套,抵著我的手掌的感覺。她不可能抵抗得了我,不過,我還是沒能成功。爸爸走進我們的房間,他要送我們上床跟我們道晚安,剛好救了她。他領我回我床上,對我說,「這種事絕對不能再發生。」
等我們大一點,我似乎是個不存在的女兒,除非和她有關。我每每在房間的另一頭看著她睡覺,我們兩張單人床之間有一道長長的陰影,我會細數有哪些死法。在她的穀片食物裡下毒。到海邊被退潮的水流捲走。被閃電擊中。
最後,我雖然沒有殺死我姊姊。她自己想殺死她自己。
書中的母親莎拉說過一段話:
我的人生宛如建築物著火,我的一個孩子在裡面,而唯一能救她的機會是派我的另一個孩子上場,因為只有她認識路,我知道我在冒險嗎?我當然知道。我了解那可能導致我或許\會同時失去兩個孩子嗎?是的,我了解。我知道或許\要求她去做是不公平的嗎?我絕對知道。可是我也知道那是我唯一可以同時保住她們兩個的機會。那合法嗎?合乎道德嗎?那是瘋狂的或愚蠢的還是殘酷的主意?我不知道。可是我衷心相信那是對的。
或至少,我是這樣告訴我自己的。
這是一本,很值得深省的小說。
真實貼切的教人猶豫。
父母到底有沒有權利決定小孩的醫療權?
即使是為了救助他的手足。
如果那個小孩是為了救另一個小孩而生,
那難道這個孩子就得一輩子背負另一個生命當成責任或義務嗎?
也許有人會覺得,如果沒有凱蒂的病,就不會有安娜。
所以安娜的醫療權應該順從父母說的一切。
但換一個角度想,安娜搞不好並不想被生下來,
那一切都是安娜父母的自行決定(任何一個生命都是)。
沒經過當事人(BABY)的同意就生了下來。
不過結局真是出乎意料。
安娜在法官面前的坦白是完全意想不到的殘酷事實。
雖然結局有點悲傷且不能免俗的有人死亡,
但這還是一本咩羊很推的小說,發人深省。
點這裡到博客來買姊姊的守護者 繁體書、英文好的看這邊姊姊的守護者 原文書
咩羊的娘曾經對咩羊說:
「你是我生的,所以你的命你的身體你的血肉都得顧好,因為那都是我的。」
在父母的角度來說,這段話聽起來好像沒錯。
但是在咩羊的角度,可一點都不是這樣。
有一人買了一盒高級的雪茄,並為它買了一萬五千元的火險。
幾個月後,保險公司收到索賠單,他的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毀滅了。
安娜:『是他抽掉了吧?!』
是的,但是法官還是判保險公司賠償,
因為合約裡面並沒有註明火險必須由哪種火毀滅。
安娜:『保險公司真是無辜。』
是的,但是該保險員在隨後告了買雪茄的人縱火。
法管也判了他24個一年有期徒刑,可連續執行。
因為他惡意縱火24次。
這是其中一小段,咩羊覺得很有趣的對話。
所以拿來當前述,哈!
邁入正題。
父母有權決定兒女的生與死嗎?
這是本挑戰你的道德界線的小說。
安娜是姐姐凱特的完美配型。
什麼是完美配型?
就是可以符合凱特需要移植的任何細胞、血液、器官的完美基因。
她的母親用醫學科技生下與凱特有完美基因配型的女兒,
簡單來說,是一個特意,刻意,精挑細選下懷胎而生的女孩。
安娜,是為了凱特而生的安娜。
擷取書中其中一段:
我最早期的記憶是,我三歲的時候想殺死我姊姊。那個記憶如此鮮明,我還不時想起當時她的鼻尖隔著枕頭套,抵著我的手掌的感覺。她不可能抵抗得了我,不過,我還是沒能成功。爸爸走進我們的房間,他要送我們上床跟我們道晚安,剛好救了她。他領我回我床上,對我說,「這種事絕對不能再發生。」
等我們大一點,我似乎是個不存在的女兒,除非和她有關。我每每在房間的另一頭看著她睡覺,我們兩張單人床之間有一道長長的陰影,我會細數有哪些死法。在她的穀片食物裡下毒。到海邊被退潮的水流捲走。被閃電擊中。
最後,我雖然沒有殺死我姊姊。她自己想殺死她自己。
書中的母親莎拉說過一段話:
我的人生宛如建築物著火,我的一個孩子在裡面,而唯一能救她的機會是派我的另一個孩子上場,因為只有她認識路,我知道我在冒險嗎?我當然知道。我了解那可能導致我或許\會同時失去兩個孩子嗎?是的,我了解。我知道或許\要求她去做是不公平的嗎?我絕對知道。可是我也知道那是我唯一可以同時保住她們兩個的機會。那合法嗎?合乎道德嗎?那是瘋狂的或愚蠢的還是殘酷的主意?我不知道。可是我衷心相信那是對的。
或至少,我是這樣告訴我自己的。
這是一本,很值得深省的小說。
真實貼切的教人猶豫。
父母到底有沒有權利決定小孩的醫療權?
即使是為了救助他的手足。
如果那個小孩是為了救另一個小孩而生,
那難道這個孩子就得一輩子背負另一個生命當成責任或義務嗎?
也許有人會覺得,如果沒有凱蒂的病,就不會有安娜。
所以安娜的醫療權應該順從父母說的一切。
但換一個角度想,安娜搞不好並不想被生下來,
那一切都是安娜父母的自行決定(任何一個生命都是)。
沒經過當事人(BABY)的同意就生了下來。
不過結局真是出乎意料。
安娜在法官面前的坦白是完全意想不到的殘酷事實。
雖然結局有點悲傷且不能免俗的有人死亡,
但這還是一本咩羊很推的小說,發人深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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